四、急性左心衰竭的药物治疗
(一)镇静剂
主要应用吗啡(Ⅱa类,C级):用法为2.5~5.0mg静脉缓慢注射,亦可皮下或肌肉注射。伴CO2潴留者则不宜应用,可产生呼吸抑制而加重CO2潴 留;也不宜应用大剂量,可促使内源性组胺释放,使外周血管扩张导致血压下降。应密切观察疗效和呼吸抑制的不良反应。伴明显和持续低血压、休克、意识障碍、 COPD等患者禁忌使用。老年患者慎用或减量。亦可应用哌替啶50~100mg肌肉注射。
(二)支气管解痉剂(Ⅱa类,C级)
一般应用氨茶碱0.125~0.25g以葡萄糖水稀释后静脉推注(10min),4~6h后可重复一次;或以0.25~0.5mg.kg-1.h-1静脉 滴注。亦可应用二羟丙茶碱0.25~0.5g静脉滴注,速度为25~50mg/h。此类药物不宜用于冠心病如急性心肌梗死或不稳定性心绞痛所致的急性心衰 患者(Ⅱb类,C级),不可用于伴心动过速或心律失常的患者。
(三)利尿剂(Ⅰ类,B级)
1.应用指征和作用机制:适用于急性心衰伴肺循环和(或)体循环明显淤血以及容量负荷过重的患者。作用于肾小管亨利氏襻的利尿剂如呋塞米、托塞米、布美他 尼静脉应用可以在短时间里迅速降低容量负荷,应列为首选。噻嗪类利尿剂、保钾利尿剂(阿米洛利、螺内酯)等仅作为攀利尿剂的辅助或替代药物,或在需要时作 为联合用药。临床上利尿剂应用十分普遍,但并无大样本随机对照试验进行评估。
2.药物种类和用法:应采用静脉利尿制剂,首选呋塞米,先静脉注射20~40mg,继以静脉滴注5~40mg./h,其总剂量在起初6h不超过80mg, 起初24h不超过200mg。亦可应用利尿剂效果不佳、加大剂量仍未见良好反应以及容量负荷过重的急性心衰患者,应加用噻嗪类和(或)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氢氯噻嗪25~50mg、每日2次,或螺内酯20~40mg/d。临床研究表明。利尿剂剂量联合应用,其疗效优于单一利尿剂的大剂量,且不良反应也更少。
3.注意事项:(1)伴低血压(收缩压<90mmHg)、严重低钾血症或酸中毒患者不宜应用,且对利尿剂反应甚差;(2)大剂量和较长时间的应用可 发生低血容量和低钾血症、低钠血症,且增加其他药物如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或血管扩张剂引起低血压的可 能性;(3)应用过程中应检测尿量,并根据尿量和症状的改善状况调整剂量。
(四)血管扩张药物
1.应用指征:此类药可应用于急性心衰早期阶段。收缩压水平是评估此类药是否适宜的重要指标。收缩压>110mmHg的急性心衰患者通常可以安全使用;收缩压在90~110mmHg之间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而收缩压<90mmHg的患者则禁忌使用。
2.主要作用机制:可降低左、右心室充盈压和全身血管阻力,也使收缩压降低,从而减轻心脏负荷,缓解呼吸困难。如舒张压在60mmHg以上,通常冠状动脉 血流可维持正常。对于急性心衰,包括合并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患者,此类药在缓解肺淤血和肺水肿的同时不会影响心排血量,也不会增加心肌耗氧量。
3.药物种类和用法:主要有硝酸酯类、硝普钠、重组人BNP(rhBNP)、乌拉地尔、酚妥拉明,但钙拮抗剂不推荐用于急性心衰的治疗。
1)硝酸酯类药物(Ⅰ类、B剂):急性心衰时此类药在减少每搏心输出量和不增加心肌氧耗情况下能减轻肺淤血,特别适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伴心衰的患者。 临床研究已证实,硝酸酯类静脉制剂与呋塞米合用治疗急性心衰有效;还证实应用血流动力学可耐受的最大剂量并联合小剂量呋塞米的疗效优于单纯大剂量的利尿 剂。
静脉应用硝酸酯类药物应十分小心滴定剂量,经常测量血压,防止血压过度下降。硝酸甘油静脉滴注起始剂量5~10ug/min,每5~10min递增 5~10ug/min,最大剂量100~200ug/min;亦可每10~15min喷雾一次(400ug),或舌下含服0.3~0.6mg/次。硝酸异 山梨酯静脉滴注剂量5~10mg/h,亦可舌下含服2.5mg/次。
2)硝普钠(Ⅰ类、C级):适用于严重心衰、原有后负荷增加以及伴心原性休克患者。临时应用宜从小剂量10ug/min开始,可酌情逐渐增加剂量至 50~250ug/min,静脉滴注,疗程不要超过72h。由于其强效降压作用,应用过程中要密切监测血压、根据血压调整合适的维持剂量。停药应逐渐减 量,并加用口服血管扩张剂,以避免反跳现象。
3)rhBNP(Ⅱa类,B级):该药近几年刚应用于临床,属内源性激素物质,与人体内产生的BNP完全相同。国内制剂商品名为新活素,国外同类药名为萘 西立肽(nesiritide)。其主要药理作用是扩张静脉和动脉(包括冠状动脉),从而减低前、后负荷,在无直接正性肌力作用情况下增加CO,故将其归 类为血管扩张剂。实际该药并非单纯的血管扩张剂,而是一种兼具多重作用的治疗药物;可以促进钠的排泄,有一定的利尿作用;还可抑制RAAS和较高神经系 统,阻滞急性心衰演变中的恶性循环。该药临床试验的结果尚不一致。晚近的两项研究(VMAC和PROACTION)表明,该药的应用可以带来临床和血流动 力学的改善,推荐应用于急性失代偿心衰。国内一项Ⅱ期临床研究提示,rhBNP较硝酸甘油静脉制剂能够显著降低PCWP,缓解患者的呼吸困难。应用方法: 先给予负荷剂量1.500ug/kg,静脉缓慢推注,继以0.0075~0.0150ug.kg.-1min-1静脉滴注;也可不用负荷剂量而直接静脉滴 注。疗程一般3d,不超过7d。
4)乌拉地尔(Ⅱa类,C级):该药具有外周和中枢双重扩血管作用,可有效降低血管阻力,降低后负荷,增加心输出量,但不影响心率,从而减少心肌耗氧量。 适用于高血压性心脏病、缺血性心肌病(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和扩张型心肌病引起的急性左心衰;可用于CO降低、PCWP>18mmHg的患者。通常静 脉滴注100~400ug/min,可逐渐增加剂2量,并根据血压和临床状况予以调整。伴严重高血压者可缓慢静脉注射12.5~25.0mg。
5)ACEI:该药在急性心衰中的应用仍有诸多争议。急性心衰的急性期、病情尚未稳定的患者不宜应用(Ⅱb类,C级)。急性心肌梗死后的急性心衰可以试用 (Ⅱa类,C级),但须避免静脉应用,口服起始剂量宜小。在急性期病情稳定后48h后逐渐加重(Ⅰ类,A级),疗程至少6周,不能耐受ACEI者可以应用 ARB。
4.注意事项:下列情况下禁用血管扩张药物:(1)收缩压<90mmHg,或持续低血压并伴症状尤其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以避免重要脏器灌注减少; (2)严重阻塞性心瓣膜疾病患者,例如主动脉瓣狭窄,有可能出现显著的低血压;二尖瓣狭窄患者也不宜应用,有可能造成CO明显降低;(3)梗阻性肥厚型心 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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