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近年来十分引人关注的全球公共健康问题,也是儿童最常见的慢性疾病,已跃居儿科呼吸道慢性疾病首位,严重威胁儿童健康和生长发育,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因此被WHO列为21世纪极需防治的重大疾病之一。《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简称GINA方案)和我国制定的“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常规”(简称防治常规)已为儿童哮喘的正确诊断提供了统一标准。但由于儿童时期年龄跨度大,临床表现复杂多样,缺乏特异性,导致部分患儿早期诊断仍存在困难,甚至漏诊,误诊。而对于有客观诊断价值的辅助检查如肺功能检查尚未普及和规范,目前有关儿童气道反应性的研究报道甚少,对年长儿童大多参考成年人气道反应性测定和支气管舒张试验的方法进行,因此提高和规范儿童肺功能的检查水平及结果准确性迫在眉睫,为了让更多哮喘患儿能够得到早期及时诊断和规范化预防治疗,我们提出以下几点,供同仁商榷。
一、支气管激发试验
对于儿童哮喘,目前国际上一般分为5岁或小于5岁年幼儿组和大于5岁年长儿组。小于5岁者几乎都不能配合完成肺功能测试,5~7岁有部分可以配合。目前儿童支气管激发试验都参照成年人的方法和剂量进行。组胺与乙酰甲胆碱激发试验应用最为广泛,已标准化。它们激发支气管收缩的作用机制不完全相同,前者为具有生物活性的介质吸人后直接刺激支气管平滑肌收缩,同时也刺激迷走神经末梢,反射性地引起平滑肌收缩;后者为胆碱能药物,吸入后直接与平滑肌细胞上的乙酰胆碱受体结合而使平滑肌收缩。由于其测定方法、药物剂量与判断标准和成年人相同,对于年长儿童的气道刺激和安全性,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因为儿童的气管发育尚不很成熟,对外界刺激的敏感性可能较高,如果出现气管痉挛时抢救难度可能大于成年人。另外,不论儿童的体表面积还是体重都远远小于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药物剂量对儿童的健康和安全性等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支气管舒张试验
目前,儿童支气管舒张试验也参照成年人的方法和判断标准进行。即吸入速效的沙丁胺醇等β2受体激动剂200μg 15min后进行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测定,如果FEV1改善增加≥12%,且其绝对值增加>200ml,可诊断为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虽然常春等以沙丁胺醇作为支气管舒张剂,观察了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患者及健康人吸入沙丁胺醇不同剂量(200,400μg)后在不同时间(15、20、30min)的支气管舒张试验结果,研究认为支气管舒张试验在吸人沙丁胺醇200μgI5min后进行FEV1测定,以FEV1改善≥12%且其绝对值增加>200ml作为判断指标较好,吸入药物的时间无需更长,剂量无需更大,但此研究仅说明对成年人适宜且诊断准确。对于大于5岁年长儿组,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支气管舒张试验,使用哪种支气管舒张剂、作用多长时间、剂量及诊断标准尚待探讨。另外,由于儿童的FEV1正常基础值较成年人小很多,其增加的绝对值>200ml,是否适合大于5岁年长儿组?例如:患儿,女,6岁,身高1.23m.体重21.0kg,用药前FEV1实测值0.44L,用药后FEV1实测值0.58L,FEV1改善32%,但FEV1增加的绝对值仅为140ml,该患儿支气管舒张试验结果如何判断?鲁继荣和乔红梅指出,通过肺功能检测,吸人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增加超过200ml或改善超过12%,视为阳性结果,虽然与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制定的支气管舒张试验判断标准稍有不同,但没有得到我国儿科同行赞同和推广。
三、肺功能测定操作不规范
美国胸科学会在1979年就制定了肺功能测定操作规范,1987年又对该规范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表明国外肺功能测定已进入稳定和成熟阶段。2005年美国胸科学会,欧洲呼吸学会又发表了肺功能测定标准化的系列报告,而我国许多专业肺功能测定的技术人员都是通过自学或师带徒的方式培养出来的,至今尚缺乏统一的肺功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程,缺乏统一技术操作标准和质量控制。更突出的问题是各家医院使用的肺功能仪大多为进口设备,且成年人、儿童混用,目前很少有儿童专用的肺功能仪。至今仍以国外的正常值为标准,缺乏我们自己肺功能指标的正常值标准。由于上述原因,我们许多测定结果无法比较。
总之,肺功能的检测和结果判断是诊断哮喘比较客观的指标,目前国外对儿童慢性呼吸道疾病的肺功能检测已经广泛开展,成为临床上常用的必要检查,而国内仍存在对肺功能检查忽视的现象。近年来一些医院逐步开展了儿童肺功能检测,对儿童呼吸系统疾病尤其哮喘诊治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有关儿童气道反应性的研究报道甚少,所用方法、药物、剂量、判断标准不够统一及规范,不便于交流。因此,急需一部关于儿童肺功能检测规范操作指南,为指导哮喘患儿诊疗、监测病情、评价疗效、判断预后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