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脓毒性休克患者,使用机械通气增加吸入氧浓度(FiO2)和高渗盐水液体复苏治疗能否改善转归,目前仍不得而知。来自法国的 Asfar 医生为研究上述两项治疗措施能否减少脓毒性休克患者死亡率,进行了一项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文章发表在近期的 The Lancet 上。
这个 2×2 析因设计、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于 2012 年 11 月 3 日至 2014 年 6 月 13 日在法国的 22 个中心进行。研究入选标准为:年龄 18 岁以上、使用机械通气、对液体复苏治疗欠佳的脓毒性休克患者。
液体复苏治疗欠佳是指:对 20 mL/kg 晶体或胶体治疗无反应,需要使用血管加压素(去甲肾上腺素或肾上腺素,最小输注速率为 0.1 μg/kg/min)。脓毒性休克患者是指至少满足以下 2 项及以上标准患者:全身性炎症反应综合征、证实或疑似有感染、至少有一个器官突发功能障碍。
研究共纳入 442 人。受试者根据给氧和给予生理盐水处理不同分别进行分组。按照给氧不同,患者随机分配成为常氧组(223 人)和高氧组(219 人);分别给予患者常氧治疗(将 FiO2 设置为血红蛋白氧饱和度在首个 24 h 内达到 88%~95%)或者高氧(FiO2 为 100%)治疗。
根据使用的生理盐水不同,研究再次将上述 442 名患者分为等渗生理盐水组(224 人)和高渗生理盐水组(218 人),在首个 72 小时内分别给予 280 mL 大剂量 3.0%(高渗)盐水或 0.9%(等渗)盐水液体复苏。
不论按给氧还是生理盐水处理不同分组,最后均按照患者所处的研究中心位置以及是否出现急性呼吸窘迫呼吸综合征(ARDS)分层。
研究主要终点为受试者第 28 天死亡数。次要终点为:90 天死亡数、研究第 7 天的序贯器官衰竭评分(SOFA)、第 28 天存活且无器官功能障碍患者数以及 ICU 住院时间。第 28 天存活且无器官功能障碍定义为:不需输注血管加压素,也不需要机械通气或肾脏替代治疗。
不论按照给氧分组还是给予的生理盐水分组,该实验最终都有 434 名受试者参与第 28 天死亡数的统计分析。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患者安全性方面原因,该试验提早终止。
不同给氧方式处理的实验结果发现常氧组中 107 (49%) 名患者为 ARDS,而高氧组中 ARDS 为 114 (53%) 人。高氧组有 43%(93/217)的患者死亡,而常氧组 35%(77/217)死亡。常氧组和高氧组第 28 和第 90 天死亡数,ICU 住院时间以及需要肾脏替代治疗的人数无显著差异。但高氧组患者撤离机械通气天数及 7 天内总 SOFA 评分显著低于常氧组。
而在安全性方面,该研究结果表明,高氧组(85%,185 人)和常氧组(76%,165 人)之间整体的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有显著差异。与常氧组相比,高氧组需要重症监护和肺不张的患者数量是其两倍(24 [11%] 比 13 [6%]),(26 [12%] 比 13 [6%])。
而按给予生理盐水处理不同的研究结果表明,高渗盐水组中 42%(89/214)名患者死亡,而等渗盐水组 37%(81/220)的患者死亡。同样地,这两组患者第 28 天和 90 天死亡人数也无显著差异;即便对基线乳酸和肝硬化进行了校正,结果也无显著差异。高渗盐水和等渗盐水组的次要终点事件也无显著差异。安全性相比,两组生理盐水组严重不良事件无显著差异。
本研究结果提示我们,高氧(设置 FiO2 为 1)治疗和高渗盐水对脓毒性休克患者并无益处,且高氧诱使动脉内氧过多可能会增加死亡风险,高渗盐水也并不会增加生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