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馨教授——脑复苏讲座

2006-11-19 00:00 来源:丁香园 作者:李德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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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必须坚持头部重点降温的三原则

从前我们曾提出降温的目的在于防治大脑免受恢复血循环后形成脑水肿的“第二次打击”。现代研究认为,缺血再灌注损伤涉及到氧应激(oxidative stress)和钙超载,本质上可归类于炎性反应,当然有众多急性期的炎性细胞因子(如TNFα-1、IL-1等)释放,通过细胞内和细胞处通路导致凋亡(部分可能坏死)。有鉴于凋亡是耗能的(需要ATP),是一些酶(尤其是caspases)在多个环节上起作用,低温在脑复苏中的作用机制目前可假设为低温在多个环节上掏了这些酶的活性,使一些受损的神经元在低代谢状态下逐渐恢复正常功能,为了起到预期作用,必须坚持:“及早降温、足够降温和降温到底”三原则。

①用冰帽作头部重点降温,可以做到早开始和抓住复苏重点——大脑,将头部除眼、鼻、口以外全部泡在冰水浴中的降温效果要好于和优于用橡皮冰帽或冰水巾包头,就像救火一样,降温最好要赶在脑缺血-再灌注已达高潮(一般是三小时左右)之前,抑制其炎性反应的进程,务必在6小时以内,使降温达预期程度。

②降温至何程度和持续时间,自2002年NESM报道了两篇应用浅低温(34-32℃)12小时和24小时的报导后,引起了众多国家的重视,对此,我专门写了一篇“解读心跳骤停后治疗性低温的临床研究”评述,对其降温方法,降温幅度和低温持续时间进行了评判(见《国外医学》麻醉与复苏分册,2002年,23(3):129-130)认为虽然两文肯定了低温的作用,但其实施受限于动物实验的规格,有可能使原来或许有救的病人丧失获救的机会,因此呼吁大家重视自己的经验和成果。

对低温麻醉和自肺灌注深低温我国早有成熟的经验,人的正常体温是37℃,而狗的体温一般都在38℃以上,对低温的耐受性人与狗并不一样,在心内直视手术时,低温的下限是28℃,28-32℃中度低温是人的心脏可耐受的温度,为保证安全,我们将脑复苏的低温放在30℃上下,而脑能耐受更低的温度(深低温至12℃),所以,于第一昼夜的前6小时内应达30℃以下。我曾在一例溺毙病儿心脏复跳后在心电图监测下,将食管下段温度降至27℃,一度出现房早,升至28℃以上即消失,出乎意料之外的是该儿在23小时后即安全清醒了。

③降温到底的底是什么?我国早就将听觉恢复作为底的标志并取得了共识。实践中证明,若病人的听觉恢复(表现能转头寻声)和四肢有协调动作,即提示大脑皮层功能的初步恢复,即可停止降温,任其自然复温,此即所谓底。所以降温持续时间是随脑复苏效果因人而异的,降温持续时间短则为12-24小时,长则应持续5-7天,象国外报道的把浅低温持续时间一律这为12小时或24小时是及不合理和不人道的。

④关于“亚低温”的名词是近几年提出来的,好象很时髦。但据我所知,这是上海二军大某脑外科医生在脑外伤病人中用浅低温取得效果后提出的,我曾专程去访问过他。34-32℃是浅低温在50年已通行。“亚低温”的亚字实在应用不当,试问亚于低温是什么温?我认为还是称为“浅低温”为好!


六.要处理好低温过程中的情况:

①控制寒战和抽搐:可适当应用冬眠药,巴比妥类药或水化氯醛。寒战和抽搐有时混在一起,不易控制。有时不易完全消除,中枢部位的功能恢复至一定水平时会出现剧烈抽搐,应及时处理,避免缺氧,临床观察发现,大抽以后往往会大好,其机理不明。

②在降温后要避免动脉痉挛:以致测不到血压,所以要及早用药,使血管放松(可选用乙酰马嗪或氯丙嗪)。

③控制肺部感染:昏迷病人丧失咳嗽功能后,肺部感染在所难免,所以不能完全归罪于低温。根据呼吸道分泌物的多少,可及时予以吸引清除。一旦清醒,能自行咳嗽、肺部感染的危机即能解除。在脑复苏病人中,不主张用新的广谱抗生素,青、链酶素即已足够了。只有早日清醒才是千金难买的。

④及时、适量地脱水:为防治脑水肿,脱水是一有效措施,脱水剂我们先后应用过尿素转化糖溶液和甘露醇溶液,两者都可使脑压降低,持续4-6小时,所以在降温开始时,以脱水作为重要的辅助措施,使脑及早在宽松环境和低代谢状态下得到休养生息,脱水的程度在成人可以以初24小时尿量超过输入量1000毫升作为指标,第2昼夜之后即使反复用药,不仅能保持出入平衡,高渗甘露醇顶多一天用两三个剂量(1g/kg),多用会导致肾损害。

⑤低温的一些并发症:如免疫抑制、凝血障碍,在一般脑复苏病人中均未见到,淡水溺死复苏后,可能出现的暴发性肺水肿和继发性纤溶均需作特殊处理。


七.关于在脑复苏中一些药物和监测的应用:

①已经证明:硫喷妥钠、钙通道拮抗剂无助于脑复苏。所有兴奋药、催醒药均有害无益。抗阿片药(如纳洛酮)是无效的,营养药是无用的。

②钙剂除非有低钙血症,在心脏复苏时可选用,其他情况下不能用。

③一些麻醉药有脑保护作用,但不一定适用于脑复苏,全身麻醉时发生心跳骤停往往涉及到全麻药对心脏的抑制作用,故应即时停用,在心脏复跳后,就是缺血-再灌注损伤的起步,不是用药可能使其中止的,多年来Safar在BRCT中就是想用一种药发挥脑复苏作用,结果都失败了。

④新型脑功能监测我都未用过,没有发言权,曾做过少量的EEG监测,似乎EEG是落后于临床,病人已经清醒而EEG仍旧异常,不知用BIS或SSEP等的效果如何,希试用,望及时赐教。

八.脑复苏与脑保护的界定:

医学文献上对两者已有明确界定的。在缺血前应用是为“脑保护”(Brain protection),缺血中应用是为“脑保存”(Brain preservation),缺血后应用是为“脑复苏”(Brain resuscitation)因为背景和作用机理不同,希望不要把三者混淆。

九.脑复苏的后遗症:

常见的后遗症有逆行性健忘,左侧偏瘫,也可能有中心性失明(管状视野),失语等,一般在1-3个月内能自行消退,提示大脑有些部位对缺血较为易感,以致功能恢复滞后,但确切机理不明。智力减退或后遗永久性残疾、听说能力有一定影响,可能与降温程度不够,不及时有关。


十.高压氧(HBO):

我曾参与建造,设计和初期应用,当时为掏“贪大求洋”的压力,在建成初期曾作连续加压[2(1/2)ATA]于6例心跳骤停病人,均先行降温脱水然后进仓,直至清醒。结果3例分别于12-36小时内清醒。均未有后遗症,印象是HBO能使脑复苏加速和完善,另3例均在加压后肺部情况恶化而致不治,总的说来,我认为HBO对脑复苏的作用不如CO中毒,无更多体会。

十一.关于植物人:

植物人是指脑部损伤严重,除存在基本的生命体征外,高级神经功能全部丧失的一类病人。最典型的我见过两例,南京总院的一例是降温24小时后,全院大公诊冒然决定停止降温,复温至37.5℃时强烈抽搐致心跳再度停止,再行CPR后降温已无济于事,在特别护理下,维持两年,病人一直处于去脑强直(角弓反张)体态,死于肺炎后尸检,见脑实质已明显缩小,皮层变薄,显微镜下见“神经元”几乎全部消失。另一例是117医院的胸外科病人,在开胸电烙时导致心室纤颤,复苏成功后,举行杭州市全市大会诊,因意见分歧,延至24小时方才开始降温,最后成为植物人,存活半年后尸检结果与上例相似。这两例是过早停止降温和过晚降温至脑复苏失败的深刻教训。

因为植物人已丧失了恢复神志的物质基础,是不可能被催醒的,近年来有些新闻报导说某某医院可催醒“植物人”,可能并非真是植物人,而是保留了相当多的神经元,处于“持续的植物状态”的一类病人,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能清醒或部分清醒的(脑外伤病人有此可能)。对植物人再大力抢救确是徒劳和浪费医学资源。需要立法保证医生有实施安乐死或下达DNR(do-not-resuscitate)医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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